中新经纬8月6日电 继7月初东海证券收到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,行政处罚决定书来了。
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日发布公告称,子公司东海证券2025年8月1日收到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因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未勤勉尽责,东海证券被证监会罚没6000万元。
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显示,经查明,东海证券在担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项目中,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重大遗漏、虚假记载,在独立财务顾问业务中未勤勉尽责,包括:未为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重新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;未审慎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;未保持职业怀疑,未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。
证监会认为,东海证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2005年《证券法》)第二十条第二款、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,构成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二百二十三条的情形。
依据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,证监会拟决定对东海证券责令改正,没收业务收入1500万元,并处以4500万元的罚款。
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表示,上述事项未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,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。上述事项未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,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定。
资料显示,东海证券1993年成立于常州,原名“常州证券”,2005年成为全国首批10家创新试点券商之一,2015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。目前,公司注册资本18.56亿元。
截至2024年6月30日,东海证券持股比例在10%以上的股东共有2家,其中,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,持有东海证券26.68%股份,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海证券16.69%股份。此外,银川聚信信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首誉光控资管-浙商银行-首誉光控东海证券1号新三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均为4.47%。(中新经纬APP)